中山二手房买卖个税征收有新变化,住房转让的核定征收率由原来的3%调整为2%!
这也意味着只要条件符合,按照新政的2%计算,200万元的房产能少交几万税费。
2020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并公布最新的《中山市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表》和《中山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新率表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其中,公告附件2《中山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中,关于住房转让的核定征收率由原来的3%调整为2%,意味房屋转让交易税费降低了。不过,差额征收方式则未有变化。

以一套2018年以100万元购入,售价200万元的房子为例:
按照差额的20%征收,需要缴纳20万元;
按总额的3%,需要缴纳6万元;
按总额的2%,需要缴纳4万元;

来源:城市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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